公路工程结算时,竣工文件、临时道路修建养护及拆除、临时用地、供水与排污、临时供电设施架设、维护与拆除费用如何计算,软件是以总额为计算单位,这部分费用的计算基数是什么?软件里如何操作?求高人指点。
计算基数:通常按“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”的一定比例计列(如0.1%-0.3%),或根据合同约定的固定总额。
费用标准:需参考地方或行业规定,例如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》中的“其他工程费”相关规定。
子目号:103-1(总额)
计算基数:
路基标段:≤5公里:50~80万元;5~10公里:80~120万元;10~15公里:120~150万元;>15公里:150~200万元。
路面标段:≤30公里:50~80万元;>30公里:80~120万元。
按标段长度:
钢栈桥:水深≤5m:0.5万元/m;5~10m:0.8万元/m;>10m:1万元/m(按图纸工程量测算)。
路基标段:≤5公里:80~100万元;5~10公里:100~150万元;10~15公里:150~200万元;>15公里:200~250万元。
路面标段:≤30公里:100~200万元;>30公里:200~250万元。
费用包含:青苗补偿、水土保持、复垦等一切费用。
计算基数:按标段计列,一般为20~30万元/标段。
路基标段:≤5公里:50~80万元;5~10公里:80~100万元;10~15公里:100~120万元;>15公里:120~150万元。
路面标段:≤30公里:30~60万元;>30公里:60~80万元。
计算基数:一般按0~5万元/标段计列。
新建或打开项目:进入软件后,选择对应工程文件。
添加清单子目:
在“清单工程量”或“临时工程”模块中,按子目号(如103-1、103-2)逐项添加。
单位:选择“总额”。
输入费用金额:
根据标段长度或项目规模,按上述费用标准范围填写总额(如临时道路按标段长度对应金额填写)。
设置支付条款:
80%的总额分4次等额支付(第1~4次进度款)。
20%的余额在交工验收后支付。
分期支付:在“工程量计量”或“支付条款”中设置:
临时钢栈桥(103-6-a):
在“定额库”中选择“钢栈桥”相关定额(如《公路工程预算定额》中钢栈桥的安装、拆除定额)。
根据图纸工程量(长度)套用定额,计算单价后汇总总额。
其他总额项:无需套用定额,直接按合同约定的总额录入。
调整参数:根据实际施工情况(如材料价格、机械台班费)调整定额单价。
生成报表:
在“报表”模块中选择“结算书”或“工程量清单”,系统将自动按总额和支付条款生成结算数据。
费用标准参考:
所有总额费用需符合招标文件、合同条款及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》技术规范(如103.02、103.03小节)。
钢栈桥、临时码头等特殊项目需按图纸工程量单独计算。
支付规则:
临时工程完工后,需监理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,软件需设置支付比例和时间节点。
软件操作关键点:
确保子目号与清单一致(如103-1、103-2等)。
总额项直接输入合同约定金额,避免重复套用定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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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费用计算方法及基数
1. 竣工文件编制费用
计算基数:通常按“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”的一定比例计列(如0.1%-0.3%),或根据合同约定的固定总额。
费用标准:需参考地方或行业规定,例如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》中的“其他工程费”相关规定。
2. 临时道路修建、养护与拆除
子目号:103-1(总额)
计算基数:
路基标段:≤5公里:50~80万元;5~10公里:80~120万元;10~15公里:120~150万元;>15公里:150~200万元。
路面标段:≤30公里:50~80万元;>30公里:80~120万元。
按标段长度:
钢栈桥:水深≤5m:0.5万元/m;5~10m:0.8万元/m;>10m:1万元/m(按图纸工程量测算)。
3. 临时用地(103-2)
计算基数:
路基标段:≤5公里:80~100万元;5~10公里:100~150万元;10~15公里:150~200万元;>15公里:200~250万元。
路面标段:≤30公里:100~200万元;>30公里:200~250万元。
费用包含:青苗补偿、水土保持、复垦等一切费用。
4. 临时供水与排污设施(103-5)
计算基数:按标段计列,一般为20~30万元/标段。
5. 临时供电设施(103-3)
计算基数:
路基标段:≤5公里:50~80万元;5~10公里:80~100万元;10~15公里:100~120万元;>15公里:120~150万元。
路面标段:≤30公里:30~60万元;>30公里:60~80万元。
6. 电信设施(103-4)
计算基数:一般按0~5万元/标段计列。
二、软件操作步骤(以同望WEC为例)
1. 总额项录入
新建或打开项目:进入软件后,选择对应工程文件。
添加清单子目:
在“清单工程量”或“临时工程”模块中,按子目号(如103-1、103-2)逐项添加。
单位:选择“总额”。
输入费用金额:
根据标段长度或项目规模,按上述费用标准范围填写总额(如临时道路按标段长度对应金额填写)。
设置支付条款:
80%的总额分4次等额支付(第1~4次进度款)。
20%的余额在交工验收后支付。
分期支付:在“工程量计量”或“支付条款”中设置:
2. 定额套用(特殊子目)
临时钢栈桥(103-6-a):
在“定额库”中选择“钢栈桥”相关定额(如《公路工程预算定额》中钢栈桥的安装、拆除定额)。
根据图纸工程量(长度)套用定额,计算单价后汇总总额。
其他总额项:无需套用定额,直接按合同约定的总额录入。
3. 费用调整与报表生成
调整参数:根据实际施工情况(如材料价格、机械台班费)调整定额单价。
生成报表:
在“报表”模块中选择“结算书”或“工程量清单”,系统将自动按总额和支付条款生成结算数据。
三、注意事项
费用标准参考:
所有总额费用需符合招标文件、合同条款及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》技术规范(如103.02、103.03小节)。
钢栈桥、临时码头等特殊项目需按图纸工程量单独计算。
支付规则:
临时工程完工后,需监理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,软件需设置支付比例和时间节点。
软件操作关键点:
确保子目号与清单一致(如103-1、103-2等)。
总额项直接输入合同约定金额,避免重复套用定额。